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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税务管控(建筑公司异地施工如何纳税)
行业洞察 | 2024-06-08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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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

2、法律主观:建筑公司异地施工纳税如下:在一个地级市内,跨区、县及县级市施工的,建筑公司不需要在施工地申报缴纳增值税,其在单位机构所在地可以正常申报纳税。

3、法律分析:建筑企业到异地承包施工项目的,要在施工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4、异地施工预缴哪些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5、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分包工程税务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根据税法规定:分包先交税先开,一般总包方是可以抵扣分包金额已缴的营业税的,即总包方按分包后的合同余额缴纳营业税。

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建筑业外出经营预交税款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贷:银行存款。

正面回答包先交税先开,然后总包开全额,扣除分包款交税。这只是涉及增值税,所得税按照税法正常核算跟营改增没关系。

法律分析: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减去支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分包方应对分包方完成的分包金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同时,按照规定,总承包方属于法定扣缴义务人。

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减去支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分包方应对分包方完成的分包金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如何纳税筹划

1、一)选择恰当的供应商。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综合税负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取得、取得多少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就要求从采购环节开始进行纳税筹划,慎重选择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2、营改增后,清包工合同税率降低。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3、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各方面的影响有:对建筑行业税收管理的影响:一是纳税地点发生变化:改革后,建筑企业不再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是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正面回答建筑行业怎么做税务筹划:有限公司返税是针对有限公司的税收奖励返还,企业入驻园区即可,园区会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奖励返还。

5、税收筹划增值率超过239%时营改增项目投资新成立小规模企业比较合算。但是建筑企业在确定纳税人资格时也要考虑下列因素来决定是否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谈谈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研究

谈谈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做到增强纳税意识、提高纳税诚信度、进一步提高纳税的规范性、有效防控税务风险的发生。

税务管理风险及管控措施:企业在使用或者开具发票时,一定要做到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货物流相一致。

一)企业缺乏税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意识目前,我国现有的大多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并没有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并且也缺乏对税务知识的了解,更不懂得税务风险给企业所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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