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根据近几年的考试情况,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基本如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准确地完成会计工作。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10年,本科、研究生、硕士学历满5年,博士学历满2年。
3、基本条件。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考生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从业年限条件。
1、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答辩评审条件如下:(1)参加全国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2)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综合B级),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3)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在任意模块中,任选4个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2、会计高级职称评审需要专业能力、专业能力、学术成就、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申请材料、学历证明、工作证明、学术成果、职业道德承诺书十个条件。专业能力:高级会计职称要求申请者具备深厚的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复杂的会计业务,并能够为公司的财务决策提供支持。
3、评审高级会计师需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会计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申报条件近五年来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5、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