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人使用私人账户经营是违法行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2、企业银行对公账户被封,要根据被封的原因不同做出具体分析。如果是涉嫌非法经营而封户,那么利用个人账户继续经营就涉嫌违法。如果是因为不涉及违法事项的其他原因被封账户,通过个人账户继续经营就是合法的。
3、综上可知,公司所收货款没有打到公司账户而是付款到了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个人账户,未将货款收入进行纳税申报是偷税避税行为,应该上述法律规定将所欠各项税款,滞纳金及相应罚款补齐。
1、私人账户收款是否算逃税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私人账户收款是收取的个人款项,那肯定不构成逃税。如果是私人账户收企业款项就可能构成逃税。
2、民营企业中,将个人账户当作公司账户使用并不罕见,虽然违规,但并不涉嫌犯罪,即使存在偷逃税,也只是行政违法。
3、个体工商户用私人账户收款会涉嫌隐匿收入,偷逃税收的后果。
4、第如果私人账户收到单位工资,那就是正常的收入,不属于逃税如果私人账户收到单位发放的工资,这是正常的收入,而且单位会替用户申请个人所得税,并不属于逃税行为。
1、法律分析:可以,以借支备用”的名义,将款项转到职工(含法人代表)的私人银行账户。公司账户转到法人个人账户上必备条件:小额;次数不要多;备注可以是:备用金、工资、福利等。
2、可以使用,会影响个人财产。公司日常私户收款问题以借支备用的名义,将款项转到职工(含法人代表)的私人银行账户,即可使用。用法人个人账户收款,混淆了公司和家庭资产的关系,涉及财产安全等问题。
3、用私人账户发工资,并不一定是为了避税,有时候可能是由于公司资金紧张,老板代垫工资。这也不能算是财产混合。
法律主观:公司用私人账户收款是偷税。用私人账户收账不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监管,是属于采用隐瞒的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公司账户的正常资金流动,都会有相关文件和凭证支持(如合同和发票等),但如果转到私人账户,则很难说清款项是公用还是私用。而对于这样的情况,就属于违法行为。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如下: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像这种情况明显是想偷税的,一本外账一本类账,要不然设私人账户干嘛。你要么和以学的会计做,要么不做。
偷税漏税,频繁更换法人代表是什么行为如果真能查偷税漏税的行为,达到一定金额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属于违规,而且属于偷税漏税。但是正常,小型公司基本都属于这类类型,从来不开票的,每年都是零申报。
财务使用私人账号,收取货款,此种做法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收货款必须要采用公司的账户,而不能够用私人的账户,如果存在用私人账户收货款的行为,如查证属实,涉嫌构成逃税罪。
公司货款转入私人账户是违法的,算偷税漏税。公司货款转入,应当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结算经营资金。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合理,但不合法。现在好多公司及机关单位都采取这样的办法处理(实际上是小金库)。公司帐户在老板手里,需要(报销等)用钱时相当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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