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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务管控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的通知)
行业洞察 | 2024-04-26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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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簿、法律文书以及已经使用的农业税完税证等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尚未使用的农业税完税证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缴销。

2、信用社。第六十一条各省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六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32号)同时废止。

3、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对于在双方均须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应当相互及时提供。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5、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6、对于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属于免税范围,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生产者购进农产品再销售,则照章交纳增值税,这时候可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1、.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2、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4、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关于加强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后续管理的问题。

5、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科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

不低于12%。根据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发布的《昆明市税收征管保障实施细则(送审稿)》规定,该《细则》明确了昆明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征收率不低于12%,以限制核定征收,促进据实清算。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九条 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税收

1、二)税务机关应加强与房管部门的合作,定期将《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的有关信息与房管部门的赠与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强化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后续管理。

2、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3、税率和计税方法。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科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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